第三百三十四章 唐伯虎自怨自艾
作者:
尚南山 更新:2023-06-13 06:10 字数:3034
凤阳,左府。
一个丫环一边忙着打包,一边嘟囔着:“小姐,您真要去金陵啊,就算要去也不能这样急吧,怎么也得出了正月才好动身呀。”
凤阳一枝花左羚正端坐在梳妆台前,看着墙上况且给她画的肖像画,面露笑容,听见丫环的牢骚话,不耐烦道:“要带的东西太多,现在收拾也得一个月。要是出了正月再收拾就晚了,我知道你的意思,你要是不想跟我去金陵,可以留下。”
说话的丫环吓得一哆嗦,忙道:“小姐,婢子不是这意思,就是担心小姐一个人去那里,怎么能支起那么多的店铺啊?”
“用你咸操萝卜淡操心了,又不是我一个人,不还有管家跟着吗,再者说了,那些店铺本来都有管事的,我去了无非是管那么几个人。”
左羚真的用她母亲遗留给她的家族份额,再加上她自己的那份,把左家在南京和苏州一带的店铺交换过来,从此这就是她自己的产业了。
丫环不敢多嘴了,她是真心不想去,可是身不由己,小姐去哪儿,她就得跟到哪儿。在家族里,小姐是家主的掌上明珠,是人人奉承的公主,她们也跟着享福,脸上也有光。可是一旦出门,大小事都得自己做,哪儿那么容易啊。不要说小姐,家族里的那些公子少爷也没人愿意出去掌管店铺,都知道那是受累受苦还不讨好的事,在家里坐享尊荣不更好吗?
此刻,左羚什么话也听不进去,父亲和哥哥也不是劝她一遍两遍了。她固执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“况且,你现在在干嘛,怎么样了,有没有想我?”
还干嘛呢?况且此时正进家门,一个趔趄,差点被门槛绊倒,扶住门框后,四下看看,没发现什么,就在心里暗暗骂道:他奶奶的,这是谁在咒我啊?
苏州,西城。
一个大宅子里,两个人正在俯身看着桌案上一个木制模型。模型的大门上刻着三个字:拙政园。
“我说征明,你还有什么好主意,尽快献出来吧,现在可是要定型了。”满脸酒容倦态的唐伯虎愁眉苦脸道。
两人主持设计这个园林建筑也有差不多半年了,现在只是把画出的图纸体现在这个木制模型上,可是两人天天看着还是觉得不满意。
这只是一个缩微模型,最后还得建一个一比一的木头模型,这样才能动工兴建。那时候没有专门建筑设计这个行业,更没有电脑建模技术,想要修建这类复杂的园林建筑非得先制作出模型不可。
话说新中国第一个核潜艇还是先造出木头模型,然后才敢开工建造的。那都是多少年之后的事了,更遑论大明朝。
“我说伯虎兄,你不能整天就逼着我出主意吧,你把我抓来,自己既不动手也不动脑,只管喝酒画画了。”唐伯虎比周文宾大上几岁,样子却老成多了。
文征明,吴中四大才子之一,名头不比唐伯虎小,其书法造诣最后更是高出唐伯虎一筹。况且对文征明慕名已久,却始终缘吝一面。
唐伯虎从夹袍里取出一把酒壶,喝了两口,叹息道:“我这儿心里不是有事嘛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”
“你心里能有什么事,不就是那个丫头吗?不是我说你,你天天这么折磨自己,只是为了一个女人,值得吗?”文征明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情。
“征明,你再敢这么说一句,我跟你断交。”唐伯虎腾地站起,两眼圆睁,好像被人动了祖坟似的。
“好,不说就不说,我怕了你了。伯虎,我没别的意思,只是为你不值,一个女孩子就是再美能美到哪儿去,家里嫂子不也是美女吗?”文征明叹口气道。
“你不懂,秋香的美不是那种俗气的美,根本就不是这个世间的美,她是天上的明月,是明月里的嫦娥,是我梦中的情人,此生得此一女足矣。”唐伯虎举着酒壶,高蹈阔步,漫步起舞,神情无比陶醉。
文征明差点喷了,还梦中情人,这都哪儿学来的词儿啊。这好端端的人怎么一用上情了,就变成傻子了,一代才子都变俗了,俗不可耐啊。
“对了,这事你还没给我出过主意呢,赶紧帮我想想办法啊,这就是我的命啊。”唐伯虎高蹈了一阵,过来揪着文征明的衣襟不放手。
“你先松手好不好,这事我帮不了你,要真想得到那个丫头的芳心,你得先打通她主子的路子,去找文宾啊。”文征明连忙推托,他可不愿意干这活,吃力不讨好。
“文宾没用,帮不上忙,丝丝那鬼丫头根本不理我。原来我还能去她家找机会见见秋香,现在可倒好,她们两个天天在况且那里躲着。”唐伯虎泄气道。
“别光知道喝酒,现在你的机会来了。”文征明打趣道。
“你这话怎么讲?”唐伯虎立马来了精神。
“听说文宾和丝丝两口子要开了个涮羊肉坊,这几天就要开张,到时候你去贺礼,当然就能见到丝丝,也就能见到秋香了。”
“涮羊肉坊?那是什么鬼东西?”唐伯虎疑惑道。
“听说是羊肉的一种新鲜吃法,好像还是况且那家伙发明的。我也是听堂兄弟说的。”文征明正色道。
“又是况且,最近怎么耳朵里听的都是这名字。”唐伯虎想到况且,就联想到那次不愉快的拜访,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有什么失礼之处,况且太傲慢了,居然没把吴中第一才子放在眼里,他爹对我也还恭敬对待呢。
不过,不管怎么说,但凡能见到秋香的场合,他当然一定是要去的,怎么能不去呢?
云丝丝开涮羊肉坊的事年前就已经筹备好了,这些事她只是说句话,自然有家里管家去办好,房子是现成的,店里的桌椅、用具、火锅什么的,也都用了上好的材料赶制了出来。
万事俱备,只欠东风,只等况且在衙门的事有个了结。丝丝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,涮羊肉是况且发明出来的,不要份额,也不能在他不能出家门时开张。
当文宾说了两位都御史和练达宁的任免事项之后,第一时间撒出烫金请帖,邀请所有苏州名流、商业巨子及亲戚朋友,计划搞一个轰动苏州的隆重的开业典礼。
文宾和丝丝两人亲自送来请柬,邀请况且和石榴出席。
“兄弟,我这次可是要托你的福赚点钱了。哈哈。”文宾见面就笑道。
“我只是出了个主意,我看你还得托丝丝的福吧。对了,文杰呢?怎么好久不见他人了?”况且没把这事放在心里,倒是惦记起文杰来。
“别提了,他还在家里关禁闭呢,老爷发火了,这次说什么也不心慈手软了。文宾劝了半天也没用。”丝丝笑道。
“他怎么了,犯了什么家规戒律了?”况且感到纳闷,文杰不至于有什么大逆不道的行为。
文宾叹气道:“他也是越学越回去了,年前老爷子让他背千字文,这多简单的事,他可倒好,一个千字文他背错了二百多个字。倒是诗经、唐诗的背得挺熟的,天天窈窕淑女君子好逑,要不就是什么回眸一笑百媚生,六宫粉黛无颜色这类的东西。老爷能不上火吗?”
“这也不算什么吧,千字文能认下来就行,何必死记硬背?会用才是真的。”况且替文杰抱怨道。
这千字文虽说是启蒙教材,要说背真的是非常困难,他根本就没有具体语意环境,整体也不是一篇文章,就是一千多个字硬组成一篇文章,别说上下句没有关联,有时一个单句也未必含义明确,有硬生生堆砌的感觉。这当然不是作者才气不高,他是才气太高了,让任何人拿出一千个字,组成一篇文章,不许有任何相同的字出现,谁能做得到?那是浑然天成,不可复制之物。
想当初作者为了这一千个字,一头黑发一夜间熬成了白发,脑力精力都枯竭了。
正因如此,背诵这篇文章难度太大了,不亚于背诵密电码,而且根本没有意义,你就是下场科考,也用不到千字文上的句子吧,虽说天地玄黄、宇宙洪荒什么的挺有名的,但做文章最忌讳大家都熟悉的词句,那叫烂俗。
千字文况且能倒背如流,那是他的记忆特殊,看过之后,终生不忘。如果没有这份记忆力,他也未必能背下来。不过,他并不认为,背诵千字文有多大的意义。
“老爷子气的也不是这个,这只是个由头,老爷子气的是他不知道在哪儿弄到一些淫词艳赋,天天写在纸上,也不知都要偷偷送给谁。老爷子截下一页,上面写着人约黄昏后。老爷子差点气疯了,这才关他禁闭,不背出千字文就不放他出来。”
“人约黄昏后?好呀!”况且忍不住笑了,难道文杰开窍了,开始要跟人约会了。
丝丝连忙道:“好什么好?整天胡思乱想的,不走正道,你得帮帮他,让他长点脑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