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4节
作者:仙风盈袖      更新:2024-12-22 15:36      字数:3975
  第366章 大气的高明程
  第二天早上时,高淑芳终于把那句话问出口了。
  “礼物?”高明程愣了片刻。
  高淑芳看见她二哥这样,心就拔凉拔凉了。
  但因为二哥带回了彩电,所以高淑芳虽然多多少少有些失落,但也还是能够接受。
  算了,肯定是事情太多,所以二哥才忘记了。
  但高明程在愣了几秒后,就想起来了,他立即说道:“我当然给你们带了礼物,昨天有一个小点的袋子,你们拆开了没有?我去翻一翻。”
  高明程说着,去翻昨天带回来的货物了。
  “在这里。”高明程终于找到了,他打开袋子,里面装着一些东西。
  “多美,淑芳,我给你们带了礼物,快来看看!”高明程拿了两个女式皮包出来。
  给女人送什么礼物呢?当然是送包啊!
  包治百病!
  那天陪着范立成他们母子逛街时,他也没有闲着,顺手买了两个女式皮包,倒也不是大牌子货,但皮包的款式和质感都不错。
  本来他不会选,想着买个品牌包就行,但后来又想,小县城的人虽然见识少,但难免也有见识多的,如果看到许多美和高淑芳背着香江那边才有的品牌包,就有那么点打眼了。
  这两个包,还是赛燕飞替他选的,价钱不贵,又适合年轻女孩子背。
  “这是皮包?好漂亮的皮包啊!”高淑芳满脸的惊喜,高明程递给她的皮包是黑色的,绵羊皮做的,面料很柔软,还带着一个皮质的流苏,金色的金属拉链,又添加了几分贵气和时尚。
  虽然是黑色,但这个黑并不土,反而很洋气。
  这款包有好几个色,高明程本来想拿粉红色,但是赛燕飞没让他拿,原因是粉红色会显得皮肤黑,背粉红色的包,反而会把人衬托的很土。
  所以他就拿了一黑一白两个色的包,这两个色,算是经典百搭款。
  许多美看着递过来的白色皮包,心里也挺高兴的,她的容貌,比高淑芳略胜一筹,加上自从嫁给高明程后,她的皮肤得到了改善,不说又白又嫩,但也没有那么黑和黄了。
  “罗丽你也有礼物啊。”高明程可不是厚此薄彼的人,罗丽不只是普通的店员,更是黄大志的老婆。
  所以高明程也是给罗丽带了礼物的,只不过不是包。
  给别人的老婆送包,就感觉怪怪的了。
  他拿了一大包的手串出来,里面各种材质的都有,有水晶的、玛瑙的、珍珠的,但更多的是碎贝壳制成的手串。
  一些漂亮的小海螺,在上面钻孔打洞,然后用有弹性的绳子串起来,就是一串有着异域风情的手串了。
  除了小海螺,还有贝壳的,只不过贝壳比较大,所以要先把贝壳弄碎,然后从中挑选一些漂亮的碎片穿起来。
  这些贝壳类的手串是最便宜的,所以高明程直接批发了一大袋。
  高明程把贵的先拿了出来,让罗丽选一条。
  罗丽望着琳琅满目的手串,简直美呆了,她一时间不敢挑选,本能的婉拒:“这太贵重了,我还是不要了。”
  “没事,你挑一串吧,不说我和大志之间的关系,你在店里的这些日子,做事勤勤恳恳,我也是要给予奖励的。”高明程劝罗丽挑选,也让高淑芳和许多美挑。
  水晶、珍珠和玛瑙,虽然贵一些,但也不是昂贵的宝石,且珍珠大多是有瑕疵的。
  许多美也挑花眼了,不知道选什么好,于是高明程干脆每样都给她拿了一串。
  许多美心里乐开了花,冲高明程傻笑着。
  这酸腐的臭味,高淑芳和罗丽都闻到了,两人对视时,高淑芳还冲罗丽扮鬼脸。
  高明程注意到高淑芳搞怪的表情,轻咳一声,干脆也每样都给高淑芳一串,自己的亲妹妹嘛,给了也不亏。
  “谢谢二哥!”高淑芳喜滋滋的道谢,声音脆甜脆甜的。
  罗丽的目光在那三串手链上移动,内心十分的纠结,到底要哪个呢?
  最终,她选择了珍珠的。
  珍珠的名气,可比水晶和玛瑙要大的多,那珍珠虽然有些许瑕疵,但光泽度很好,寻常戴着,也是很好看的。
  并且民间还有古方,说把珍珠磨粉,是可以入药的。
  “这些贝壳手串,你也拿三串去吧,你和你的妹妹们各一串,平时戴着也挺好玩的。”高明程又从贝壳手串那里拿了三串递给罗丽。
  罗丽没想到自己的妹妹都还有礼物,一时间心中十分感动。
  高明程又挑挑拣拣,留了一些下来,然后把剩下的递给许多美,说道:“送你姐姐的,你自己挑。剩下的,就放在店里卖好了。”
  “哎。”许多美笑着应道。
  把礼物都分好后,高明程干脆把昨天带回来的货物都整理好,能挂出来卖的,都挂上,秋装就先搬到三楼去。
  当然了,每款秋装,他都要拿一套出来,到时候带到高家村,让董飞霞照着抄。
  忙忙碌碌一上午就过去了,因为新新服装店买了彩电的名声逐渐传了出去,今天上午挺多顾客登门,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对彩电好奇的。
  只可惜高明程把彩电藏在后院的棚子那儿,并没有摆在前面的店里。
  除了普通好奇的顾客,还有一些店里的老顾客,都是县里不差钱的那些人,她们也向高明程打听彩电的事情,并且眼尖的注意到服装店挂上新的服装了。
  这些服装,无论是款式还是布料,都格外的与众不同。
  很多人只觉得这些衣服好看,但只有她们才能够看出这些衣服的设计感。
  于是纷纷询问,得知是香江的货后,购买热情大涨,即使价钱昂贵,一上午也卖掉了不少件。
  高明程挺会做生意的,但凡买了高价服装的,都送一串贝壳手串。
  贝壳这种东西,在海边是烂大街的东西,没人在乎,但对于内地的人来说,还是挺新颖的。
  戴上贝壳手串,感觉人都时髦洋气了。
  高明程看她们这么满意贝壳手串,甚至都不觉得服装价钱贵了,于是等人走后,就对许多美说道:“这些手串不卖了,全部送人!只要在店里消费高的顾客,就给她们送一串,老顾客就更要送了。”
  许多美已经知道贝壳手串的价钱了,因此听了这话,也不心疼,直接点头应下了。
  偶尔送点礼物给顾客,可以加强顾客对店里的认可。
  “这样吧,我们干脆建立一个会员档案,把每一个顾客消费的金额换算成积分,到年底时,就结算积分,不同的积分,可以领取不同的礼物。”高明程顺便想到了一个后世店里经常用的招数。
  伎俩虽然不新,但好用就行。
  有时候,顾客为了这点积分兑换礼物,那么在需要购买服装时,第一个就会想到新新服装店。
  否则那么多服装店,买谁的不是买呢?
  许多美一时之间,并不懂这里面的道理,但她乐意听话照办,这一点就很好。
  于是在高明程的指导下,店里的老板娘和店长以及店员,都学习了会员制度。
  下午时,生意又还不错,因为有些顾客听说店里有来自香江的衣服,并且还有贝壳手串送,于是纷纷过来挑选了。
  一天下来,营业额竟然相当的不错!
  第367章 炫耀的罗小华
  高明程正打算去肖金峰那儿借一辆车回高家村时,高明万恰好开着他的拖拉机回来了。
  时隔几天,高明万身上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,伤口处还有厚厚地结痂,等着结痂掉落,也就彻底好了。
  不过高明万应该是疤痕体质,每次受伤后,身上都会留下较为明显的疤痕。
  看到高明万的第一眼,高明程就问起小圆圆的情况来。
  高明万笑着说道:“你放心吧,现在小圆圆已经好了,那天出院后,我就送他们回高家村了,因为我放假养伤,所以干脆也在村里住了几天。我想着二哥你也该回来了,我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,所以就回县里了。”
  高明万刚回县里,还不知道高明程路上的经历,但他也没有多停留,而是去了运输公司那儿。
  等他走后,高明程把那台黑白电视机,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搬上车,然后就对许多美说道:“我回村里住两天,把地里的事情做一下。”
  如果是之前,那么许多美会一起回去,但现在嘛,有彩电在,许多美就不愿意回去了。
  许多美之前就看过《红楼梦》这本书,本来就很喜欢这个故事,现在又能够用彩电看《红楼梦》的电视剧,那就十分的上瘾,一步都不愿意离开了。
  “嗯,你自己路上小心。”许多美站在原地,朝高明程挥了挥手,手腕上,戴着一串珍珠手串。
  高明程开着拖拉机,一路回到高家村,路过兴安岭时,他停下车,把样衣搬进高守旺的制衣作坊里。
  高守旺看到他,立即迎上前来。
  “守旺叔,这些是香江和羊城最新的秋款,我觉得好看的,每样都带了一件回来,你们照着参考参考。”高明程指着那一袋衣服说道。
  这种仿制的事情,双方是没少干,高守旺熟练的把东西搬进去放好,然后好奇的问道:“你怎么还弄到香江的货了?”
  “嘿,运气好呗!守旺叔,你忙吧,我也要回村去看看了。”高明程把东西放下就打算走了。
  但高守旺却看到他车斗里的黑白电视机了。
  于是问了起来,高明程就说这是二手黑白电视机,打算给他爸妈用的。
  高守旺一听就竖起大拇指,狂夸他孝顺。
  相信不需要半天的时间,附近几个村子的人,就会知道高明程孝顺,都给爸妈送黑白电视机了。
  高明程笑了笑,这才离去。
  本来他想着要不要给高守旺留一台彩电,毕竟高守旺开这个制衣作坊,应该也赚了一些钱了。
  但想到明年国内的形势不那么好,很多私企老板为了自保,甚至舍弃了自己所创建的公司,将之给了县集体、村集体等。
  高守旺这个制衣作坊还算是初建,还不到特别盈利的时候,所以并不打眼,并不会被人特别针对。
  但如果高守旺家有一台彩电,那么在这十里八乡,就会出大名,反而会给高守旺招来麻烦。
  所以,对于村里的人,高明程都不提自己去过香江,更不提自己走私了一批电器。
  兴安岭离高家村很近,不多时,拖拉机就在村口池塘那儿停下了。
  池塘的边上,有村里的妇人们正在那里洗衣服。
  高明程朝相熟的人纷纷打着招呼,然后还喊了其中一个妇人一声:“妈。”
  罗小华也在洗衣服,看着已经快要洗完了,正在水中荡洗漂干净。
  她循声看去,看到了高明程。